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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3·15消费者权益日】昌邑法院:消费每一刻 维权 “法” 护航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25年03月14日

在第43个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,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,营造全社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良好氛围,昌邑法院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到北孟镇,开展“3·15”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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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现场

在北孟大集,干警们通过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、悬挂宣传横幅、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,向赶集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。宣传资料涵盖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、《民法典》中与消费相关的条文解读等,干警们以通俗易懂的语言,详细介绍了消费者享有的权利、常见消费陷阱的识别以及权益受到侵害时的维权途径,帮助群众提高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法律意识,引导大家理性消费、依法维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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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疑释惑

面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消费问题,干警们耐心倾听,逐一进行专业解答。从日常购物遇到的商品质量问题,到网络消费中的隐私泄露风险,干警们结合实际案例,为群众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。同时,干警们还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消费过程中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注意保留消费凭证,以便在权益受损时能够有效维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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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次普法宣传活动,共发放宣传资料 300 余份,解答群众咨询80 余人次。通过此次活动,不仅提高了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,也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念深入人心,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。

下一步,昌邑法院将继续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,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,持续深入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,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、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贡献司法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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