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系群众办实事 执结小案获称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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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发布时间: 2024年02月22日 | ||
“高法官,李某大年初二就把700块钱还给我了。真的太感谢你们认真负责办案了!我对法律的公正心服口服!”春节假期过后上班第一天,申请执行人吴某某送来锦旗一面写有“情系群众办实事,高效执法解民忧”的锦旗,对泰山区法院执行局法官高文科表示了感谢。 2023年3月,李某(23岁)向吴某某(63岁)借款700元,多次催要未还。经本院判决后,被执行人李某拒不支付。进入执行程序后,承办法官高文科第一时间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,并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查控,均未发现财产线索。同时,法官查询到李某的手机号均停机,尝试通过手机号添加微信,亦未通过。 “其实我并不在乎这700块钱,我就是想让法律给我讨回一个公道!”案件标的虽小,但却饱含了申请执行人吴某某对公平正义的期待。2023年11月,承办法官到李某住所地肥城某村寻找未果。经向村委调查,村委亦不掌握李某的联系方式,仅查到李某女朋友的电话。承办法官立即与李某女朋友联系,从而获得李某的微信号,此次承办法官成功添加李某的微信,这也成为该案自始至终唯一的联系方式。承办法官多次通过微信与李某联系,但李某非常抗拒执行。考虑到李某年纪尚轻、对法律缺少应有的敬畏,承办法官通过人情、道德、法理、法律后果等多种角度给李某做工作,劝告其为自己的前途着想,莫因700块钱追悔莫及。李某虽多次承诺还款,但一直使用“拖”字诀,承办法官依法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。 转眼春节将至,承办法官果断抓住节前执行的有利契机,于腊月二十七日清晨再次出击,在前往李某住所地肥城某村传唤李某未果后,决定发动“舆论”攻势,向李某的街坊四邻及村委工作人员打听李某下落,详细介绍李某的案件情况、找李某的目的,在李某家门口、村委宣传栏、路口显眼处张贴传票,并将上述工作的照片微信发送至李某。当时,李某非但不予配合,反而在微信中对承办人员言辞攻击。对此,法官明确告知李某,如其不能尽快履行还款义务,法院会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,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迫于法律的威慑,李某于大年初二偿还了全部借款。 小案事不小,小案不小办。泰山区法院执行局将牢记司法为民宗旨,心怀群众利益,刚柔并济,继续妥善化解各类执行案件,维护胜诉权益,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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