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青岛海事法院“好法官”、“好干警”、“好员工”评选办法(试行)》要求,经推荐评选、院党组研究,2023年第一季度拟定曲燕军同志为“好法官”人选,娄雅灵同志为“好干警”人选,龙宁宁同志为“好员工”人选。现将三名同志的基本情况及事迹材料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公示时间:2023年5月24日—30日
监督电话:0532-58589007
青岛海事法院
2023年5月24日
曲燕军同志事迹材料
曲燕军,男,1982年9月出生,中共党员,现任青岛海事法院石岛法庭一级法官。2009年7月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,进入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工作。2011年7月调入青岛海事法院石岛法庭,主要从事海事海商案件审判工作。由于工作成绩突出,2014年被省法院评为“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”,2017年被最高院评为“全国法院办案标兵”。
2023年一季度,曲燕军认真做好本职工作,在领导的关心培养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,认真完成了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。现将学习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:
一、重视理论学习,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
曲燕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,不断提升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。
通过学习,曲燕军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,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。同时,他在学做结合上下功夫,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,聚焦海洋强国建设、服务保障海洋经济发展等战略实施,忠诚履行岗位职责,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成效转化为推动本职工作的强大动力。
二、全面贯彻执行院党组工作安排,积极做好速裁团队工作
曲燕军作为法庭的一名速裁法官,积极指导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工作及速裁案件审理,同时还从事法庭受理的宣告死亡、诉前财产保全立案审查及保全执行工作。2023年一季度共收案85件,结案65件(含执行2件),并扣押船舶18艘,诉前调解收案126件,调解成功62件。
青岛海事法院石岛法庭联合当地政府各部门,共同于2022年9月在港湾街道打造了“老船长调解室”,曲燕军对调解员进行精心指导,进一步规范诉源管控,将矛盾化解在源头。他还应荣成市司法局邀请开展渔船船员工资纠纷普法讲座,对基层司法工作人员及辖区律师、法律工作者进行培训,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。还到济南参加省高院与山东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的普法宣传节目《法官送法到田间》的直播录制,提升了海事法院的良好形象。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,法庭的诉前调解工作已步入正轨,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正逐步发挥成效。
三、勤勉履职,稳步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
石岛法庭受理的船员讨薪案件数量比较多,曲燕军充分考虑船员的难处,灵活运用多种审判方式,努力做到调判结合,及时结案,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。同时,对情况紧急的财产保全案件,加班加点,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保全任务。
2023年4月23日至4月25日,石岛法庭三日内受理诉中扣押船舶案件9件,9名船员因工资纠纷为行使船舶优先权要求扣押远在寿光的2艘渔船。因为船员的工作情况不同导致海事请求权的产生时间不同,且船员分散提起诉讼,其提交保全材料的时间也不一致,其中两名船员提交申请后优先权的行使期间所剩很短,非常紧迫。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实现,曲燕军与法警不惧路途遥远,加班加点,三日内两赴寿光,按时完成了扣船工作。事后,当事人对青岛海事法院干警严谨、认真、负责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。
娄雅灵同志事迹材料
娄雅灵,女,1996年9月出生,现任青岛海事法院研究室五级法官助理,从事宣传调研及综合材料工作。该同志进入青岛海事法院以来,先后在政治部、研究室工作,忠诚履职,积极作为,得到了大家的广泛认可。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:
一、加强理论学习,提高政治素养
该同志自觉提高党性修养,加强作风建设,通过理论学习来武装头脑,以制度、纪律来规范言行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、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要论述精神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该同志在平时的工作与生活中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,积极向党组织靠拢。
二、强化业务学习,提升个人素质
该同志一直以“服从领导、团结同志、认真学习、扎实工作”为准则,严格要求自己,努力提高各方面知识素养。司法宣传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做好司法宣传工作,有利于回应人民群众期待、增强司法透明度、提高司法公信力、维护司法权威性。该同志自从事宣传调研及综合材料工作以来,从提高写作能力、加强理论素养入手,加快知识更新、拓宽眼界视野、扩大知识半径,较快、较好具备了相关工作必要的素质和能力。
三、立足岗位实际,完成本职工作
该同志负责新闻稿件的撰写、修改工作,同时负责公众号、微博等新媒体更新工作。能够独立完成稿件采编,累计撰写、修改新闻稿件600余篇,公众号更新新闻稿件800余篇,微博更新200余篇。新闻稿件发表在中央级、省级、市级新闻媒体上900余次,部分稿件被最高院、省法院采用。
四、创新工作方式,勇于担当作为
该同志不断改进宣传方式,结合各媒体平台特点,根据实际工作需要,在增强宣传效果上下功夫,不断提高司法宣传的传播力。该同志在领导安排、上级要求下,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,打造人物宣传品牌栏目、精品审判成果推介栏目等,开设“青风”“我的办案札记”“法官说法”“以案释法”等专栏,采取短视频、动漫、长图等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宣传形式,全方位、多角度展示法院文化建设,宣传先进典型人物,推介海事精品审判成果,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的亲和力、感染力、吸引力和渗透力,打响海事法院品牌。
龙宁宁同志事迹材料
龙宁宁,女,汉族,1993年12月出生,现任青岛海事法院石岛法庭书记员,在法庭工作九年,她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,勤奋努力,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。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:
一、加强党建学习,提高思想觉悟
该同志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,扎实理论学习。深入研读《论党的自我革命》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》等内容。坚持深学细研,深刻领悟党的自我革命的重大意义;坚持政治统领,始终把牢自我革命正确政治方向;坚持严的基调,坚决打好自我革命攻坚战持久战;坚持刀刃向内,努力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干警。
二、立足本职工作,做好法官的贤内助
该同志对案件细心,让员额法官放心,对工作有责任心,对当事人全心全意,对同事真心实意,这“三心二意”是她作为书记员工作的理念和态度,恪守本分,尽职尽责。
为提升业务能力,龙宁宁同志坚持在提高工作本领上下功夫,努力提升学习研究能力、法律适用能力、群众工作能力、综合协调能力,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,以自我革命精神奋力推进工作高质量发展。她积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,及时关注法律法规更新情况,经常向身边的同事请教和探讨,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个人素养,用她掌握的知识帮助广大人民群众知法、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。
三、适应角色转换,小人物发挥大作用
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的决策部署,持续推进多元解纷工作,石岛法庭积极创新诉前调解模式,将部分书记员的职能转换为调解助理,辅助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矛盾纠纷化解,极大提升了诉前调解成功率。法庭只有两名法官,审判压力非常大。在这种情况下,只有加大矛盾纠纷源头化解,提升诉前调解成功率,才能使法庭的案件审理工作得到良性循环。
她坚持“小案事不小,小案不小办”的司法理念,倾听民生,体贴民意,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,把为民办实事落实在每一起案件中。随着诉前调解机制的推进,她努力适应“法官+调解助理+调解员”的调解新模式,她与调解员全力配合,积极进行调解工作,经验的积累使她通过与被告的沟通、对话,对纠纷的解决就可做到“心中有数”、“迎刃而解”,努力做到想当事人之所想、急当事人之所急,全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,使当事人省心、省时、省钱。
四、发挥青年干警作用,积极参加活动
在做好的本职工作的同时她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各项青年活动。在青年诗咏会活动中,她积极与同事排练彩排及录制视频,经过大家的配合及努力,最终视频的呈现获得了全院一致好评。在三八妇女节活动中她担任法庭总策划,负责节目排练、后勤保障等工作,做好各个法庭间的桥梁工作,节目取得了较好的演出效果。
在司法改革的浪潮中,她坚定的跟随青岛海事法院的步伐,始终保持着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心,保持扎实的工作作风,积极进取,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,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,继续为国家司法事业献出自己的热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