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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优化营商环境】金乡县法院执行局倾力为群众办实事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21年11月12日

我为群众办实事

——金乡县法院执行局倾力为群众办实事

金乡县人民法院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为民服务宗旨,开展了一系列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活动,特别是教育整顿开展以来,更是积极开展了一系列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、办实事、解难事,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问题。我院执行局积极响应,践行为民服务宗旨,倾力为群众办实事,执行工作中不断加大执行力度,综合运用各项强制执行措施,依法兑现当事人手中的胜诉权益,努力实现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。

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

2021年4月6日,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,金乡县人民法院开展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行动,对辖区部分被执行人采取集中执行。

执行当天早上7点,执行局副局长李翠红带领执行团队和2名法警在法院前楼集结出发。根据执行申请人提供的线索,先后奔赴霄云镇、鸡黍镇、鱼山街道和县城城区部分小区,对长期拖欠银行贷款不还、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。此次执行行动共拘传5名被执行人,执行到位金额5.7万元。

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行动,是执行局倾力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举措,对长期拖欠银行贷款不还、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问题进行了有效的化解。

被执行人会“隐身”?  执行法官巧寻人

原告范某某在为被告章某某提供劳动时受伤,法院判决章某某支付范某某医疗费等费用,但章某某拒不执行。由于章某某为外地人,认识他的人不多,执行法官严格执行与当事人“三不同”原则,四处打探,先后到其住所、店铺等处寻找,最终锁定章某某人在村委会。由于从未曾与章某某谋面,执行法官担心其不主动承认身份,直接对人群喊其名字,章某某应声而出。执行法官立即正面告知他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,章某某受到震慑,跟随执行人员办理手续,全部兑现了执行款项。

财产损害惹纠纷  变卖废品交钱款

这起案子的起因是被告李某某废品集中存放处发生火灾,殃及原告刘某某的大棚,对刘某某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。随后刘某某起诉了李某某,法院判决李某某赔偿刘某某的经济损失,但李某某以经济困难为由,在交了部分执行款项后,拒不兑现剩余款项。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李某某,也多次上门寻找李某某,都未联系到李某某。执行法官只好找到李某某的妻子,晓之以情动之以理,共同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。最终,李某某的妻子决定将火灾后留存的废品变卖。在卖废品的当天,执行法官一大早就来到现场,忙前忙后一整个上午,废品顺利变卖后,终于把剩余的执行款项交到刘某某手中。

这是我院执行局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,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。

主动作为快执行  达成协议解纷争 

温某某在一次事故中致残,劳动受限,事故后不久便以健康权纠纷为由提起诉讼,案件审理于20214月尘埃落定。421日温某某到我院申请立案执行,案件立案后,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扣押了被执行人周某某名下的一辆车辆,并对被执行人周某某持续进行财产监控,但一直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。针对这种情况,执行局负责人和执行法官主动作为,积极促进双方协商赔付。51日凌晨3点,在我院工作人员的努力推动下,双方终于达成协议,8万元案款执行到位。

次日,申请执行人给我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送来了锦旗。 “执法为民办实事 光明正大理案情”……一个个烫金大字代表的不仅仅是感谢,更是对金乡法院公正执法、司法为民的充分肯定。

执行工作无小事,一枝一叶总关情,金乡法院执行局倾力为群众办实事。下一步金乡法院执行局将持续开展执行行动,多举措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。当前正值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之际,金乡法院执行局牢记司法为民服务宗旨,深入组织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切实将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进执法办案的内生动力,以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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